安全生產小常識
發表時間:2015/5/6 10:23:16 瀏覽次數:4212
1. 什么叫安全?
泛指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一種狀態和過程。
2. 什么是安全生產?
答: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3. 什么是安全生產管理?
答: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們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4. 什么是“三違”現象?
答: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5. 我國當前努力構建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
6. 什么是事故?
答: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7. 什么是事故隱患?
答: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8. 什么是危險?
答:系統中存在導致發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過了人們的承受程度。
9. 什么是本質安全?
答:設備、設施或技術工
藝含有內在的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發生事故的功能。包括“失誤——安全”功能(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誤,也不會發生事故或傷害,或者說設備、設施和技術工藝本身具
有自動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功能)和“故障——安全”功能(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發生故障或損壞時,還能暫時維持正常工作或者自動轉變為安全狀態)兩個部
分。
10. 安全生產“五要素”分別是什么?相互關系如何?
答:安全生產“五要素”
是指(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思,是存在于人們頭腦中,支配人們行為是否安全的思想;(2)安全法制,即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3)安全責任,主
要指搞好阿暖生產的責任心;(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產科學與技術;(5)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必須的經費。
安全生產“五要素”既相對獨立,又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相輔相成甚至互為條件。
11. 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這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的組織措施。
12. 什么是安全技術措施?
答:安全技術措施是指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實現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本質安全的措施。分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兩個方面。
13.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
答:(1)消除危險源;(2)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3)隔離;(4)故障——安全設計;(5)減少故障和失誤。
14. 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1)隔離;(2)設置薄弱環節;(3)個體防護;(4)避難與救援。
15. 安全投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1)建設安全和衛
生技術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風除塵工程等;(2)增設和更新安全設備、器材、裝備、儀器、儀表等以及這些安全設備的日常維護;(3)重大安全生產
課題的研究;(4)按照國家標準為職工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設施;(5)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6)其他有關預防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如用于制定
及落實生產事故應急救預案等。
16. 什么是三級安全教育?
答: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對新工人進行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
17. 入廠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入廠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工人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廠的安全生產部門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文件,企業內不安全點的介紹,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等。
18. 車間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車間安全教育是指新工人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后,再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的勞動規則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
19. 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班組安全教育是指新
工人進入工作崗位以前的教育,一般采用“以老帶新”或“師徒包教包學”的方法。教育內容包括本工段、本班組、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職責范圍,
新工人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和管理等。
20. 什么是安全生產檢查?
答:安全生產檢查是指針
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以及它們轉化為事故的條件,以便制
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危險因素,確保生產的安全。分為(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3)季節性及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4)
專業(項)安全生產檢查;(5)綜合性安全生查檢查;(6)職工代表不定期對安全生產的巡查等六種類型。
21.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的檢查。軟件系統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識、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處理、查隱患、查整改;硬件系統主要是查生產設備、查輔助設施、查安全設施、查作業環境。
22.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方法是什么?
答:(1)常規檢查法;(2)安全檢查表法;(3)儀器檢查法。
23. 什么是勞動防護用品?
答: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的個人防護裝備。
24. 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使用前首先做
外觀檢查;(2)必須在其性能范圍內,不得超極限使用;(3)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未經監測部門認可(國家標準)和監測不達標的產品;(4)不得使用無
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保護用品;(5)不能隨便替代,更不能以次充好;(6)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
25. 什么是安全評價?
答:安全評價是指運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對建設項目或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職業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四個方面。
26. 什么是安全現狀評價?
答:安全現狀評價是針對某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總體或局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現狀進行的安全評價,查找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并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27. 什么是重大危險源?
答: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8. 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有哪幾部分組成?
答:(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2)重大危險源的評價;(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9. 什么是職業???
答: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0. 職業病發生的條件有哪些?
答:有害因素的性質、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的量和人體的健康狀況。
31. 何謂法定職業病?我國規定了幾類幾種?
答:由國家確認并經法定
程序公布的職業病,稱為法定職業病。我國共規定了10大類115種職業病,其中職業中毒56種,塵肺13種,職業性物理因素疾病5種,職業性傳染病3種,
職業性皮膚病8種,職業性眼病3種,職業性耳鼻喉疾病3種,職業性腫瘤8種,其他職業病5種。
32. 法定職業病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1)在職業活動中產生;(2)接觸職業危害因素;(3)列入國家職業病范圍;(4)與勞動用工行為相關聯?!?/span>
33. 職業性有害因素分哪幾類?
答:(1)生產過程中產
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學因素,如粉塵、各種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溫、低溫、高氣壓、低氣壓、噪聲、振動、高頻、微波、紅外線、紫外線、激光、放射線等;某
些生物性致病因素;(2)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勞動強度過大,勞動時間過長,精神或視力過度緊張等;(3)與一般衛生條件和衛生技術措施不良有關的有
害因素,如廠房矮小狹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風不良,烈日下室外作業,有毒作業與無毒作業安排在一個車間內等。
34. 什么叫職業禁忌?
答:職業禁忌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病癥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35. 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
答:(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36. 職業病病人享受什么待遇?
答:凡確診患有職業病的
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此外,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因按規定接受職業性健康檢查所占用的工作時間,應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
病防治機構(或診斷組)認為需要住院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后是否診斷為職業病,在此期間可享受職業病待遇。職業病病人除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
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單位承擔。
37. 什么是職業性健康體檢?分幾類?
答:職業性健康體檢是對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體格檢查,職業性體檢包括就業前體檢、在崗期間定期體檢和離崗時體檢三類:
?。?)就業前體檢是指職工從事有害作業前(包括調到有關工種工作前)進行的體格檢查,通過體檢可以預先發現職業禁忌癥,同時也為今后進行定期體檢提供參考比較的基礎資料。
?。?)在崗期間定期體檢是按一定時間間隔對有害作業職工進行的體檢,通過定期體檢,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和可疑職業病者(觀察對象),從而可進行及時治療處理。
?。?)離崗時體檢是指職工在離開從事有害作業時進行的全面體格檢查,通過體檢,可了解和判斷該勞動者從事該有害作業若干時間后,目前的健康狀況和變化是否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分清健康損害責任。
38. 什么是生產性粉塵?有何職業危害?
答:在生產過程中形成,并能長時間懸浮在空氣中的固定微粒,稱為生產性粉塵。分成引起的職業危害主要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病態反應性、致瘤性和塵肺。
39. 什么是生產性毒物?
答:生產過程中生產或使用的有毒物質稱為生產性毒物。
40. 職業性致癌物主要有哪些?
答:(1)確認致癌物。如煉焦油、芳香胺、石棉、鉻、芥子氣、氯甲甲醚、氯乙烯和放射性物質;(2)可疑致癌物。如鎘、銅、鐵和亞硝胺等;(3)潛在致癌物。如鈷、鋅、鉛等。
41. 對女工健康造成危害的毒物、物理性因素以及勞動生理因素有哪些?
答:常見的有鉛、汞、錳、隔、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氯丁二烯、苯乙烯、己內酰胺、汽油、氯仿、二甲基甲酰胺、三硝基甲苯、強烈噪聲、全身振動、電離輻射、低溫和重體力勞動等。這些因素可引起月經變化或具有生殖毒性。
42. 有害作業分級評價的種類有哪些?
答:(1)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2)有毒作業分級;(3)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4)高溫作業粉劑;(5)噪聲作業分級。
43. 什么是應急救援?
答:為預防、控制和消除事故所采取的一種反應行動。
44. 什么是應急預案?
答:作為開展應急救援行動計劃和實施指南。
45. 什么是應急救援預案?
答:應急救援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于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46. 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是什么?
答:(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防止事故影響范圍繼續擴大,并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防止對人和環境的繼續危害),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47. 國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或要求有哪些?
答:(1)危險化學品單
位、有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包括職業病)應急救援預案,配
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期組織演練,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預案報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備案。生產
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48. 應急救援預案的作用是什么?
答:(1)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
(3)成為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基本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與上級應急部門協調;
(5)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范意識。
49. 為什么要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答:通過演練能提高參演
人員的應急響應能力;通過演練可對應急預案本身進行檢驗,發現其不足之處以便進一步完善。例如通過演練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包括人
力和設備等);通過演練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增強公眾應對突發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進一步明確應急人員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
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等。
50. 什么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答:為建立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以及實現這一目標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聯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5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內容是什么?
答:(1)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2)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關鍵崗位與職責;(3)主要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及其預防和控制措施;(4)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框架內的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等。
體系文件要能確保所建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各級人員發生變動時)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運行。
52. 事故分為哪些類別?
答:在我國,將事故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傷害等20個類別。
53. 什么是特別重大事故?
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4. 什么是重大事故?
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5. 什么是較大事故?
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6. 什么是一般事故?
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7. 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是什么?
答:(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2)“四不放過”的原則;(3)公正、公開的原則;(4)分級管轄的原則。
58. 事故調查的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答:(1)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
?。?)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59. 哪些情況造成事故的,應當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答:(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3)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
60. 哪些情況應追究領導責任?
答:(1)由于安全生查
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2)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考試合格上崗造成事故的;(3)機械設備超過檢修
期或超負荷運行或設備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4)作業環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與主體工
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造成事故的。